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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申請要求主要是薪資(最低薪酬5,000新幣,其中金融行業(yè)人員為5,500新幣),而新的EP政策,不僅要求薪資達標,還多了一項打分要求,需滿足兩個條件,才能拿到工作準證。該框架包含4個主要評估項目和2個次要評估項目。4個主要評估項目分別為:薪金、學歷、員工多元化程度、支持聘用本地人。每項最高得分20分。2個次要評估項目則屬于加分項,包括:個人層面的加分技能,公司層面的經(jīng)濟優(yōu)先戰(zhàn)略加分。申請者必須取得至少40分,以符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