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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香港公司做賬審計報稅周期一般是一年做一次,而且是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出具。首次審計時間為公司成立時間18個月后。 香港稅務局每年的4月份開始下發公司的利得稅(企業所得稅)稅表,收到稅表后需要進行稅務申報,審計報告時間一般建議定于3月31日或者12月31日,便于稅務及時申報,通常審計報告需要跟稅表一起遞交上報給稅務局。
香港稅局最新的規定,2023年4月1日起,無論香港公司有無運營都必須遞交審計報告,不可以直接零申報只上報稅表。
香港公司做賬審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注:香港公司利得稅申報不遞交審計報告,稅局不再受理,而且很大的幾率被直接評稅,甚至有可能會追究香港公司董事股東的刑責。
香港稅局最新的規定,2023年4月1日起,無論香港公司有無運營都必須遞交審計報告,不可以直接零申報只上報稅表。
香港公司做賬審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 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最近期年報NAR1表格;
- 公司業務購銷合同、單據等
- 銀行賬戶月結單
- 公司費用支出票據等
- 公司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首次做賬審計無需提供)
注:香港公司利得稅申報不遞交審計報告,稅局不再受理,而且很大的幾率被直接評稅,甚至有可能會追究香港公司董事股東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