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3年沒做過審計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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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來自: carefree232 、Yip
你們在有收入的情況下三年都以無營運向香港稅局做稅務申報,這已經違反了香港公司條例,同樣違反了香港稅務條例,一旦被查到,是要受到"瞞稅"的罰款,最高5萬港元,另外應繳稅款3倍,嚴重的話董事最高監禁3年。
像這種長期未提交審計報告報稅的情況,只能通過法律程序,向香港法院申請同意其一次性補交所有年度的審計報告。同時,這間香港公司還需要承擔所有訴訟費用及法院駁回該申請的風險。另外,該香港公司還需要向香港稅務局作稅務申請,補交相關稅款。
像這種長期未提交審計報告報稅的情況,只能通過法律程序,向香港法院申請同意其一次性補交所有年度的審計報告。同時,這間香港公司還需要承擔所有訴訟費用及法院駁回該申請的風險。另外,該香港公司還需要向香港稅務局作稅務申請,補交相關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