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合股成立的香港公司 怎么單方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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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成立的公司你自己肯定注銷不了啦,注銷公司要全部股東同意才行吧,我想這個有點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再說退股,這個你找你伙伴商量出讓你的股份給他或其他人啊,不可能隨便就夠退出的。要是能單方面隨便退出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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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中國合伙人》里有句經典臺詞“千萬別和好朋友合伙開公司”。但在實踐中,一方面基于創業階段資金與資源的局限性,很多創業公司招個員工都不容易,更難吸引到心儀的合伙人,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信任基礎,絕大多數創業者都是吃窩邊草,從三老“老同學、老同事、老同鄉”下手找合伙人,創業團隊成員大都是好朋友。徐小平老師就曾調侃新東方的早期創業團隊是“老同學+老鄉+老媽”。好朋友合伙創業,結果是朋友關系與股東關系合二為一。在朋友關系中,通常身份平等,不太涉及重大利益關系。但在合伙人股東關系中,身份有主有次,也涉及重大利益關系。好朋友合伙創業,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出現“談錢傷感情”與“談感情傷錢”的兩難境地。新東方的股權改制也曾引發高層危機,俞敏洪發現“在友情為基礎的結構里,你不能下命令、不能指揮,只能通過友情來權衡利益和權力”。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在公司初創時,公司股份不值錢,也基于信任與礙于情面,合伙人股東通常回避或淡化利益分配,簡單粗暴但高效的方式就是平分股權,更沒有股權分配的“進入機制、調整機制、退出機制與傳承機制”的游戲規則。但等到公司值錢或出現重大問題時,耗時耗錢解決股權問題已經是船大難掉頭。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在公司初創時,公司股份不值錢,也基于信任與礙于情面,合伙人股東通常回避或淡化利益分配,簡單粗暴但高效的方式就是平分股權,更沒有股權分配的“進入機制、調整機制、退出機制與傳承機制”的游戲規則。但等到公司值錢或出現重大問題時,耗時耗錢解決股權問題已經是船大難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