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注冊條件

0
1.巴拿馬公司注冊名稱:巴拿馬公司注冊名稱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
2.巴拿馬公司注冊資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3.巴拿馬公司注冊股東和董事:注冊巴拿馬公司最少需要兩名股東,而且須為自然人,但是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董事會秘書最少一個人,沒有地區限制。
4.巴拿馬公司注冊管理人員:每家巴拿馬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
2.巴拿馬公司注冊資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3.巴拿馬公司注冊股東和董事:注冊巴拿馬公司最少需要兩名股東,而且須為自然人,但是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董事會秘書最少一個人,沒有地區限制。
4.巴拿馬公司注冊管理人員:每家巴拿馬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