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7年注冊開了恒生賬戶,今年2月我做了改董事和改股東,銀行沒去改,現在做審計就有問題了,到底是按照公司資料注冊處的來還是按照銀行的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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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來自: Spacey 、FrankUnderwood
后期做審計報告的話,還是以最新的香港公司資料為準的,如果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東已經進行變更,其實銀行那邊也應該要及時變更董事及股東的個人信息,如果是獨立董事或股東,現在香港公司已經全部轉讓給第三方的話,銀行那邊會要求新任的董事和股東需要去銀行那邊重新面談或者遞交最新的資料,不過更大的可能是直接關閉賬戶,如果要去銀行那邊調取月結單做審計報告,還是要之前的董事或股東過去辦理才有效,因為當初開戶的時候留的是舊董事和股東的簽名。
至于審計報告,就需要看客戶后期具體能夠提供哪些資料了,依據客戶提供的資料來核數處理審計報告。
至于審計報告,就需要看客戶后期具體能夠提供哪些資料了,依據客戶提供的資料來核數處理審計報告。